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多数人都知道酒后开车容易出事故,但偏偏有人有恃无恐,还刻意学习网上一些逃避酒驾醉驾检查的教程,殊不知,再高明的手段也难逃法网,拆穿之后只会让事态更加严重。
酒后驾车撞死人家住贵州麻江县一乡镇的梁强今年30多岁,和很多同龄人一样,经过多年打拼终于开上了属于自己的轿车,这种心情有车一族都知道,那是出行必有车,甚至上个厕所都恨不得开车去,当然更不会顾及车与酒的关系。 但开车需要高度的自制能力和一定的文明素养,就要管得住自己,如果管不住自己的话,肯定会遭受社会的毒打,不仅会给他人带来灾难,恐怕自身也会发生无法承受的灾难,赔钱还是小事,甚至锒铛入狱。 2022年2月初,这个时段恰好在春节期间,每逢佳节必饮酒是多年的规矩,何况梁强本身对酒就有一种偏好。当天晚饭过程中,亲戚朋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小酌了两杯,虽然没有酩酊大醉,但也是二麻二麻的,梁强非常享受。 休息片刻之后,梁强突然想到县城去办点事,因为自持车技了得,加上家人们对车的认知较少,可能平时也不敢劝他,虽然喝了点酒,但他兀自觉得状态良好,进场县城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都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很多时候,驾车人饮酒后自觉无事可能就会发生事故。梁强上车之后,一脚油门风驰电挚般的行使,那种酒后无人能挡的快感袭遍全身,让他每一个毛孔都感觉到非常放松。 可是车到中途时,天已经慢慢变黑,能见度也逐渐降低。正当梁强打开车灯加速快跑的时候,突然前方一个人影飘过,让梁强吃了一惊,也让梁强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置,当他踩下急刹车的时候,只听到“嘭”的一声巨响,眼看着一个人被车撞得飞了起来。 完全是在电光火石之间,潜意识中梁强知道自己撞了人,从良心上来讲,他将车停下后立即上前查看,只见车前方不远处,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无法判断是否死亡。这一惊非同小可,梁强知道自己摊上大事儿了。 按照正常程序,梁强此时应当报警,然后拨打120急救,无论如何也要给受害者一点挽救生命的机会,然后上报保险理赔即可。可梁强看到人已经不行了,这要是报警给自己一检查,肯定是酒后驾车,还说不一定会被判定为醉驾,人死了是要判刑的啊。 是魔是佛一念之间,梁强为了让自己的责任最小化,决定采取逃离现场掩盖事实的方式来逃避罪责。在草草看了下受害者之后,发现四下无人,他又重新上车,驾驶车辆扬长而去。 为脱罪再喝两瓶事发在公路上,虽然当时没有人,但后面来的车辆发现了倒在路边的受害者并报了警,通过警方现场勘查,发现受害者已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不知去向。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的技侦手段又怎么可能让梁强轻易逃脱。 几个小时之后,警方在县城一家烧烤店将梁强找到并带回询问。经过对梁强酒精度检测,发现梁强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67.08mg/100mL,已经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醉驾撞人致死还逃逸,这罪名量刑可不轻。但梁强却提出了抗辩,声称自己车辆上的损伤是撞在了附近的公交站台,并不是撞到了行人,而且自己在烧烤店喝酒,主要是为了压惊,而且警方检测数据不准确。 当然,要想给梁强定罪,以现在的这种状况还得结合其他证据才行,毕竟他并非路检被抓的。但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短短的时间内,路过这条道路的车辆屈指可数,且梁强的车上还沾有被害人的血液等重要证据,人不是你梁强撞的谁撞的? 再说了,梁强虽然辩称是事后才喝酒,但根据车辆上的检测和其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梁强仅仅喝下两瓶啤酒乙醇含量如此之高。面对这些证据链,梁强自知无法抵赖,最终道出了自己逃逸的经过和心路历程。 原来在撞人之后,梁强慌不择路地逃往县城。可是左思右想之下,他觉得现在警方的技术手段不可能查不到自己,逃避只能是一时的。在心烦意乱之下,他在手机上翻到了网上有教人酒驾肇事逃逸的段子。 这个段子大致是这样的,说是遇到交警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马上又再喝酒,因为无法确定开车时是否饮酒,这样法律也会拿驾驶人没辙。到底有没有人试过这样,段子手并没有明确的说法。 不过病急乱投医,梁强决定姑且一试,本以为这样能瞒天过海,谁知网上的段子只是仅供娱乐而已,当不得真,警方侦查也不可能仅凭这一点来认定。真是恍恍惚惚30年,原来人生是场梦,只恨网红误导人,不守规矩进班房。 如何定罪量刑?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本就是违法行为,而醉驾驾驶机动车是犯罪行为,这里面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仅仅是酒驾且未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会被批评教育或免于处罚,最多进行罚款扣分处理。 但是达到了醉驾程度,且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会被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这就不是简单的教育罚款扣分的事情了,而是会被判处刑罚的。 我国《刑法》在2011年5月1日进行了修改,其中对“醉驾入刑”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为,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发生后果,只要是醉驾就会被判处刑罚,一旦触碰,一些人可能公职梦断,就业艰难,子女还会受牵连。 针对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刑法也有具体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面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包括道路安全法。从本案来看,梁强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在事发后逃离现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依法应当从重处罚。2022年5月13日,梁强被当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民事赔偿方面梁强也无法逃脱,按法律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必要的抢救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经过法院审核认定,梁强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96万余元。 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其实发生事故后,梁强应当及时报警并对受害者进行救治,虽然有可能被判定为醉驾肇事接受法律制裁,但又可以从轻处理的情形,也不至于判得这样重。 而他偏偏心存侥幸,宁愿相信段子手,再去补两瓶酒来进行狡辩,也不愿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最终弄巧成拙,赔钱又坐牢,真是得不偿失。(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来源:《京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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