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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黔东南一名公职人员酒驾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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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10月14日,丹寨县交警大队在万达小镇东湖路(小地名:东湖老大桥)开展夜查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查获驾驶人龙某某酒后驾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经查,驾驶人龙某某系丹寨县发改局公职人员。
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杯酒
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可你若是酒后驾车
你就会拉远了你和家人的距离
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来源:丹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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