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生一起走” “一生情一杯酒” 歌词里叙述着珍贵的友情 ​兄弟感情再深 也不能像下面这俩兄弟学习 一起喝醉一起开车 你先开后我再开 真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
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2起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22日,广西南丹县吾隘镇驾驶人陆某驾驶一辆小货车沿余册高速由黄平往凯里方向行驶,02时10分许,行驶至余册高速68公里(沙坝隧道内)时,因车辆发生故障后将车停在隧道应急停车带内,多次查找故障原因无果后,03时02分许,乘车人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驾驶人王某驾驶该车继续行驶了537米左右,车辆再次因故障无法继续行驶,于是停于高速公路右侧行车道内。 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开车了? 本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然而...并没有
03时11分许,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红色轻型仓栅式货车撞上了停于行车道上的小货车。
故事才刚刚开始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后,快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发现小货车驾驶人王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8mg/100ml,而另一位驾驶人陆某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两人都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询问中民警惊讶地发现:两人是好兄弟,也是工作上的搭档,当天下午送货往铜仁思南,回来途经王某的老家,于是在王某老家吃晚饭,晚餐一人喝了半斤包谷酒,吃完饭已经是23点过了,本来说好了在王某老家休息,不知为什么“脑袋发热”就醉驾开车回凯里了。
陆某笔录:
检验鉴定结果: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33mg/100ml,陆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07mg/100ml。高速二大队于2022年6月25日对王某、陆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承担后果: 一、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车辆发送故障后未放置和开启任何警示标志的情况下,车辆停驶于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李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王某、陆某实施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处以吊销王某所持有的C1D型驾驶证、吊销陆某所持有的C1型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陆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兄弟感情深 应该是互相提醒 互相监督和劝阻 而不是一起违法 交警提醒:
一、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请把车靠边,确保安全情况下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警示,人撤离到安全地带,然后拨打12328或者110寻求救助。 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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