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交通规则 可偏偏有一些司机朋友 在行车经过路口时遇到“黄灯” 不减速反而加速 以身犯险 总以为抢一下就过去了
黔东南州三穗县
11月9日11时01分许,在三穗县新陆大道1800米(景怡苑红绿灯路口)处,驾驶人邓某驾驶轻型封闭式货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时,为了不等红灯,眼看最后几秒绿灯就要跳到黄灯了,邓某心存侥幸并未减速直接抢黄灯通过路口,正在此时,一名7岁小学生姚某闯红灯跑过斑马线,邓某未确保安全通行,碰撞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姚某肇事,造成姚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幸好姚某并无大碍,只是轻伤,事发后也及时将姚某送县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驾驶人邓某驾驶机动车碰撞行人肇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行人姚某违反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邓某、姚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车辆要遵守信号灯 行人也一样 要走斑马线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横过马路
黔东南州黎平县
11月10日15时10分许,在贵州省黎平县城关正阳街与开泰路十字路口。龙某勇驾驶的出租车由开泰路往黎平县人民医院左转弯时,十字路口的交通信灯已经是黄灯最后一秒,但龙某勇非但没有减速,还加速通过路口,导致车头碰撞红灯最后一秒抢行的龙某喜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左侧。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摩托车驾驶员龙某喜当时戴好了安全头盔只造成软组织擦伤。
交警依法认定:出租车驾驶人龙某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龙某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该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事故后,双方驾驶员不仅要承担经济损失,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将受到交警的处罚。
黄灯亮时 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 可以继续通行 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 应当依次在停止线以外停车等候
两起事故都是因为抢黄灯造成的 驾驶车辆路遇斑马线或者信号灯时 一定要提前减速 并仔细观察路面交通情况 遵守信号灯指示行驶 切勿为了争抢最后几秒 而酿造车祸 (来源:三穗县交警大队、黎平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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