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他在梵净山景区文物上刻了4个字,被判赔12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中,包括一起针对生态破坏的公益诉讼案。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在梵净山景区文物上刻字,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一段拍摄于2021年7月11日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梵净山景区旅游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处进行刻画,虽经其他游客提醒劝阻,他仍执意在石壁处刻留“丽水陈国”字样。


  视频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三天后,贵州武陵景区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发布通报,将这名男子纳入梵净山生态旅游区入园黑名单。该案件线索经江口县人民法院及时发现,移送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完成调查。在履行诉讼公告程序后,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并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2022年3月25日,江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现场,起诉人提供了事发时视频、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专业机构鉴定意见等证据。

  公益诉讼起诉人杨俊说:“被告陈国平使用登山杖,在梵净山自然遗产地新金顶刻画‘丽水陈国’四字,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造成了不可逆的价值损害,损害了社会公众享有的世界自然遗产生态环境权益利。”


  法院一审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是梵净山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被告男子的行为不仅对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梵净山自然遗产的整体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陈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用38000元,由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转付修复单位及设计单位。二、被告陈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指定账户支付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款25000元,由本院缴付国库。三、被告陈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其在梵净山金顶摩崖刻字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2年5月1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审判长、江口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琴指出,本案的审理、裁判,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既惩治了社会陋习,提出警醒,又树立风气;彰显了法律效果,展现了法律护航生态文明的力度和决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5/全部主题: 11723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