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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黔东南一男子偷狗卖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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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中年男子曾因盗窃两次入狱
已获刑三年十个月
近期又因偷狗获利2340元被判刑
网友:“进厂打工一个月都不止2000元,当个偷狗贼有啥意思?”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他们忠诚可靠
是许多人的心灵慰藉
目前狗狗也有一定的市场价值
但是
这却让不法分子
打起了“偷狗卖钱”的坏主意
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基本案情
2022年,被告人余某华驾驶自己的面包车窜至贵州省三穗县良上镇上寨村车站附近,趁无人之际,先后将该村村民万某林、万某学、万某饲养的狗利用诱捕的方式盗走并售卖,三只狗共获利234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且被告人余某华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余某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二、被告人余某华作案工具被扣押的面包车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他人饲养的动物也属于私人财物,偷狗行为也属于盗窃行为,甚至会构成盗窃罪。法官在此提醒,只有遵纪守法、勤劳踏实才是赚钱的正道。同时也提醒各位养狗、爱狗人士,遇到有陌生车辆进村串寨,一定要提高警惕。
[color=rgba(0, 0, 0, 0.9)]来源:黔东南中院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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