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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黔东南一男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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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因酒驾,给对方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认罪。”庭审现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2023年8月24日,是永从镇赶场日,黎平县人民法院到永从镇街上,对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龙某吉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2日13时许,被告人龙某吉在黎平县城家中吃饭饮酒,18时51分许,驾驶小型轿车在县城某路段与吴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龙某吉的酒精检测结果为205mg/100ml,经鉴定:龙某吉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213.43mg/100ml。交警认定:龙某吉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直击】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龙某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以案释法】  为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防范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发生,严惩违法犯罪,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增强防范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黎平县人民法院与永从镇党委政府协同推进,利用赶集天群众多的优势,组织群众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结束后,又开设“法官讲堂”,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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