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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男子短视频平台炫开车被举报......事发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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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近日,黔东南交警接到群众举报
称有人在短视频平台“炫耀”自己开车






举报视频>>>

看到这,你是否也有些疑惑
向大家分享自己开车,何错之有?怎么就被举报了呢?
01
视频“晒开车”被网友举报




2023年9月8日,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某平台有人发布疑似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短视频。

接到举报后,天柱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博主发布的作品中,确实含有其驾驶车辆的视频。


02
涉嫌无证驾驶被传唤



经核查,视频中的贵H****3号白色小型轿车,车主系刘某军。随后,民警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最终锁定涉事的无证驾驶人为刘某琪,与刘某军系父子关系。
经核实,刘某琪是天柱县某高中的学生
系未成年人
未取得驾驶证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法律可不允许!
安全可不允许!

9月11日,天柱交警依法对刘某琪进行传唤。9月14日上午,涉事驾驶人刘某琪与其父亲一起来到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刘某琪陈述

在其父亲去外省送货期间,偷拿家中车辆备用钥匙,邀约朋友驾驶父亲的小型轿车上路兜风。期间,朋友为其拍摄在道路上驾驶车辆的画面,回家后,刘某琪将视频发布在某平台上。

03当事人、车主均被宣传教育



刘某琪涉嫌无证驾驶,但由于事发时其未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撰写保证书。
因车辆所有人刘某云对刘某琪无证驾驶的行为不知情,依法不予处罚,天柱交警对其进行提醒教育。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的危害

1.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易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贵州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未经正规的
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
不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加之心智尚未完全成熟
违法驾车上路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请家长正确的教育引导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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