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驾照的朋友们都知道 转弯让直行是车辆通行基本原则 而在现实生活中 随意转弯的现象并不少见 并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 2023年11月6日10时06分,在三穗县老客车站红绿灯路口,驾驶人万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刮碰一辆直行的中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万某驾驶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刮撞绿灯放行的直行车辆肇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中型客车驾驶员游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违法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万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游某无责任。  转弯不让直行 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那么,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一)转弯让直行
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➁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➂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二)右转让左转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➁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三)让右原则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➁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其实,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在路口 演绎的不是悲剧 而是平安! 来源:三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