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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行经环形路口不注意观察,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十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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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驾乘“肉包铁”发生碰撞事故时
​正确佩戴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





近日,黔东南州从江县丙妹镇发生了一起面包车碰撞电动二轮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发当日16时20分许
从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接到报警赶到现场
第一时间查看被撞人员伤情
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将伤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
随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事发路段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当日,杨某驾驶号牌为贵H5***7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坪从线由从江县恒丰中央城往二桥方向行驶。16时15分许,行驶至岜沙大酒店转盘路段时,杨某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径直撞飞右前方驶入环形路口的电动二轮自行车......
戳视频进入事发现场>>>
碰撞发生后,在惯性作用下
电动车驾驶人瞬间被撞飞十余米
所幸其佩戴了头盔,保护了头部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
但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依法认定:

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注意观察路前方道路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电瓶车驾驶人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进入环形路口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驾车行经环形路口处
面对四面八方的车流
行人以及非机动车
驾驶人请务必做到减速慢行
聚精会神,注意观察也必不可少
车行万里路,走好每一步
安全无小事,守法第一步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骑乘二轮车时
为了您的安全,请佩戴头盔
因为,已有很多惨痛的教训
戴和不戴,差别真的很大!
[color=rgba(0, 0, 0, 0.9)]↓↓↓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color=rgba(0, 0, 0, 0.9)]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color=rgba(0, 0, 0, 0.9)]

未佩戴&佩戴头盔对比
[color=rgba(0, 0, 0, 0.9)]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请让“戴好头盔”
“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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