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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超车时,与同向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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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岁末年初,过年过节
走亲访友,聚会增多
这段时间免不了喝点小酒助兴
​但是喝酒绝不能开车
毕竟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
可能网友会问
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算酒驾吗?
算!
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辆均属于机动车
醉酒驾驶同样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
一起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险驾驶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4日,被告人杨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天柱县联山街道往凤城街道行驶,当该车行驶至凤城街道天柱大酒店门口处超车时,与同向行驶的陈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后陈某某报警,民警现场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9mg/100ml,依法带其至天柱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送检。2023年11月14日,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1.50mg/100ml。2023年11月5日,杨某某与陈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得到陈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酒驾醉驾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

还要承担酒驾醉驾所带来的损失误人、误己、误子女法官再次呼吁大家年关将至一定要远离酒驾醉酒平安回家
来源:天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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