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上山打猎酿意外,误将他人当猎物致其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本想上山打猎,却不想打到人,现在我很后悔,真应该早点把枪上交的。”被告人潘某某在庭审中说道。

[backcolor=rgba(123, 118, 118, 0.05)]潘某某的爷爷原持有一支火药枪,其去世后该火药枪一直由潘某某持有和使用。2022年11月的某一天,潘某某持该火药枪到山上打猎时,仿佛听到树丛有竹鸡在叫,便用火药枪向有竹鸡叫声的地方开枪,将在草丛中的贾某某误伤。

随后,潘某某投案自首,办案人员对其自首时携带的火药枪1支、铁砂80克、火药70克、节子5个依法扣押。经鉴定,潘某某非法持有的枪支为一支自制长管火药枪,贾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2023年4月,潘某某与贾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贾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backcolor=rgba(123, 118, 118, 0.05)]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加之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对扣押在案的火药枪一支、铁砂八十克、火药七十克、节子五个予以没收,由从江县公安局依法处置。

[backcolor=rgba(123, 118, 118, 0.05)]【法官提醒】

[backcolor=rgba(123, 118, 118, 0.05)]部分群众对非法持有枪支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加之因生活习惯,甚至在网上购买配件非法制造射钉枪用以上山打猎。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非法持有和制造枪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家中有祖辈遗留的枪支,一定要主动及时地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理,同时,广大群众也应积极检举,提供涉枪涉爆的违法线索,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法治从江。

[color=rgb(163, 163, 163) !important]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编辑:罗梓嘉:张百忠、吴华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凯里人论坛

    凯里人论坛

    板块简介:“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凯里人论坛”引领时尚凯里生活!欢迎您的关注凯里人论坛公众微信。
    我们的公众号:kailiren168

  • 今日主题: 9/全部主题: 21981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