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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注意】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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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广大交通参与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烦恼
那就是堵车!
其实,很多时候
堵车原因并不是车多路窄
而是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
双方驾驶员却纠结于责任的划分
不及时撤离现场
现场“扯皮”、“坐等”交警前来处理
造成事发路段交通拥堵
[color=rgba(0, 0, 0, 0.9)]对于这一违法行为
[color=rgba(0, 0, 0, 0.9)]凯里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
[color=rgba(0, 0, 0, 0.9)]并进行曝光!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



车牌号:贵H07887F
车牌号:贵HYN031
违法时间:2024年5月8日
违法地点:清平南路500M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开车上路
难免会刮刮碰碰
如果是情况严重或者有人员受伤的
自然要等交警前来处理
可如果是轻微事故
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进行处理
那就是【交管12123】手机App
“事故快处”功能!

[color=rgba(0, 0, 0, 0.9)]来源:凯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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