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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凯里市一男子因多次盗窃和帮助电信诈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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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可总有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想着不劳而获铤而走险多次盗窃、帮助电信诈骗
终究难逃法网!

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多次盗窃摩托车,刑!2023年5月,被告人潘某伙同他人到麻江县某镇,将被害人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摩托车盗走。得手后,潘某与他人在某镇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又将另一被害人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摩托车盗走并销赃获利人民币300余元。经凯里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走的两辆摩托车价值人民币共计2749.99元。
帮助电信诈骗,真刑!
2023年7月,被告人潘某受电信诈骗团伙成员邀约,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向龙某广、龙某强等5人收购电话卡,并自行购买手机及转录线安装固定电话装置,为电信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提供通讯传输帮助。2023年10月,潘某将其向陈某才购买号码的手机卡用于组建诈骗通讯装置,被诈骗团伙利用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获取非法利益,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帮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一年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提醒
俗话说,穷莫失志。本分、踏实和知足常乐是幸福的关键,正当手段获取的财富更有可能细水长流,贪婪和冒险追求富贵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不仅逃不了法律的制裁,也难逃良心的谴责。所以,请记住:不义之财,千万不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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