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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好消息,凯里事业单位招63人,15日-1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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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4:04 编辑 <br /><br />
凯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图为凯里。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 〔2013〕1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等文 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我市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凯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结合凯里市实际,特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不限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不限户籍;

3.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 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限户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12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5.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中师、技校、职高)(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中专(中师、技校、职高)及以下学历报考者仅限2015年12月15日前系凯里市户籍或凯里市生源;

6.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凯里市服务(含在凯里市服务期已满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1997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放宽到40周 岁及以下(197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和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在读的非全日制2015届毕业生;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12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7.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报名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凯里市 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 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 2015年12月24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 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2月15日9:00至2015年12月21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凯里市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初审组具体负责。初审组成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招聘岗 位所需资格条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 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2015年12月19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 员,初审组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政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交费环节 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由本人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12月19日 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12月20日17:00前进行修 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在2015年12月21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 败。

4.网上报名确认及交费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凯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笔试考试科目”栏。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上午 9:00—11:3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凯里市,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围面 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复审组具体负责。并按 照《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复审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 资格,该岗位按本《实施方案》规定及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 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笔试的考生,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 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 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 委(项目办)、“引导办”、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12月15日前服务期 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原因(不含自动放弃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造成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围面试(专业测试)人员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 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 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 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 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专业测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专业测 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 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 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 招聘人数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及考生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 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 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对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 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 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 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在读的非全日制2015届毕业生;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12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7.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10.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11.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2.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违法生育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5.经凯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聘用审批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 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 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注意事项

十三、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261114、0855-865306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5-8063311 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凯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凯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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