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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点评] 回家过年,年底饭局多,酒桌上这四种情况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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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0:07 编辑 <br /><br />
千万别不当回事!

真实案例
1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
林刚和吴辉是朋友。两年前的一天,林刚在吴辉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辉打电话约朋友方强来接他和林刚。随后,林刚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刚下车方便,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刚家人要求吴辉和方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强和吴辉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2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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