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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 凯里警方行政拘留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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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1日,全州上下正积极筹备建州60周年各项准备活动之际,凯里市民族风情园房屋租赁户30余人非法聚集到黔东南州政府门口,采取拉横幅、发传单的形式在州政府门口反映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求,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凯里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部分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7月11日8时30分许,凯里市民族风情园房屋租赁户张某春(男,36岁,安顺市西秀区人)、姜某波(男,38岁,锦屏县河口乡人)、张某工(男,48岁,凯里市金井路人)、杨某英(女,43岁,凯里市西门街人)、杨某英(女,46岁,凯里市湾水镇洪溪村人)、杨某英(女,53岁,凯里市万潮镇劳动桥村人)等30余人,因与凯里市民族风情园和凯里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发展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事由,非法聚集到黔东南州政府门口,采取拉横幅、发传单的形式在州政府门口反映其,经在场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未果后,现场工作人员报警,以上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人员被凯里市公安局强制带离。而张某春等6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其余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我国《信访条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及督办均有详细规定,来访人员在诉求自己合理的事项时应严格遵守“依法逐级走访”的原则进行,而不应采取越级、过激、不听劝阻的行为来达目的,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处。
相关链接:《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公安部关于印发新修订《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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