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凯里苗侗风情园发生“重大事故” 马路上躺满伤者,谣言还是事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骆驼 于 2016-8-25 18:31 编辑


8月25日中午,笔者在凯里某微信群中出现的一个视频看到,在一条马路上躺满了受伤的群众,情况危急!


该视频的部分截图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群中有微友说该事故发生地是在凯里民族风情园(即凯里苗侗风情园)。


为了解事情真相,记者赶往微友所说的地点查看,并未看见现场有任何的事故发生,同时,记者仔细观察视频中所发生的事故地点与苗侗风情园附近的地形完全不一致,由此可见,该事件的发生地点并不是在风情园,而且视频中说话人的语气也并不是凯里口音。



凯里苗侗风情园蒙古包烤全羊附近

延伸阅读

什么是网络谣言、造谣、传谣?

网络谣言已成为社会公害,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直接危及到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1、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网络介质诸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网络谣言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等内容。网络谣言的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快的特点,能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2、网络造谣: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故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

3、网络传谣:是明知道是谣言仍通过网络传播的行为。

造谣传谣罪重者可能获刑5年以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网络谣言触犯了刑律,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我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微友,请勿随便信谣、传谣和造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