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前世一百次回眸才有今生一次相遇。”所以前世回眸过上千次上万次才有今生一段情吧。可能回眸的次数不够,所以才叫一段情而不是一生情,而在一段情里的人这就成了大家所认为的前任了。 你问我遇见前任怎么办?尴尬吗?当然有那么点尴尬了。而在街上如果一不小心遇见前任怎么办大家可是各抒己见!
朋友A说:如果真的遇到最好别看对方,要抬头挺胸高冷的走过去,因为要让对方明白“哼!我早就忘了你了”这个想法。 朋友B说:遇见前任最好掉头就走,省的看着烦躁。
朋友C说:上去就是一耳屎吧。 朋友D说:遇见前任要大胆勇敢的向前走,发现对方在看你,你就要微笑,微微一笑,要让对方知道你没有他(她)过得很好甚至更好。
朋友E说:如果遇见前任最好是避免眼神交流,能匆匆走过就匆匆走过,不能就淡然点,不要表现的太冷漠或者太闪躲,因为淡定才是说明你早就释怀那段坏掉的感情了的态度。
朋友们的话都让我觉得有道理,除了那个一耳吧的除外,毕竟这是个文明的社会,讲法制。而曾经的恋人现在的陌路,这种变化就像水中月,一开始虽然美丽其实是根本捕捉不到的梦境,如果真想捕捉,你就得投身于这无声无息的水里了。代价太大,没人会愿意。就像你爱海但是不会投海一样的道理。爱情的开始是甜蜜的,结束也是痛苦的。而这甜蜜和痛苦是成正比的,有多甜蜜就有多痛苦。典型的例子就是我的闺蜜,她的前任是她的初恋,从初中早恋开始,一直到大一,在一起7年,这7年里两个人从青涩的恋人变成家人一般爱人,可是却因为异地原因分手,或许又不仅仅只是异地,原因不必细说,总之是分手了。 闺蜜用了整整两年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成人,这两年里作为朋友的我们从来不提男方任何事,可是闺蜜和我说在高中聚会的时候,她碰到了阔别两年的前任,我们一听都很惊,惊吓的惊,生怕闺蜜又陷入曾经的痛苦里,可是她说:“我以为我一直忘不了他,这两年里一直想着他,可是今天遇到,我突然发现我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根本不是这个人。”后来的剧情就是两个人沦为朋友,很生疏的熟悉的朋友。 阿兰德波顿的一本书叫《爱情笔记》,我特别喜欢其中一句话:“爱情并非聪明之举,也许永远也无法撇弃痛苦,但也永远无法忘怀。爱情的不可避免,犹如爱情的缺乏理性之一。”当一段感情成为过往,曾经信誓旦旦的挚爱沦为前任,这是尴尬的,也是痛苦的,尤其对于被甩的一方更是一种折磨,所以当这一方的人遇到前任大多都是嗤之以鼻或者以高冷的姿态掩盖内心的波澜。其实当感情成为过去式的时候,我们都不必太过惋惜或者太过愤怒,因为上帝自有安排。就像你真的一不小心遇到了前任,不要故作镇定也不要故作姿态,分手时间较短的能装作看不见就看不见,时间久的放下了,做朋友也不妨是一种方式,毕竟那只是前任。
当然啦,还是得祝福分手了的早日找到幸福,在一起的不要分手。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 ,小闲的工资就涨五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