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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榕江县新增电子警察抓拍点,开车的小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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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咯2016年10月20日榕江县全面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城区重点路段进行智能化管理网络配图这是为了:为有效缓解榕江县城区道路交通拥挤状况,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管控和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网络配图一、通告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二、抓拍范围及时间: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罚款50元记3分。2在禁止掉头或在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掉点头的,罚款200元或罚款50元记3分。3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将限制行驶速度,时速不得超过30Km/h;中心大道、滨江大道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60Km/h;308省道、滨河路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Km/h;车辆行经学校路段时速不得超过20Km/h,车辆时速超过限制速度的将按规定作出相应的罚款和记分。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150元记6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记2分。5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6通过视频图像发现未系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罚款50元记2分。7以上违法行为自动化系统将重点抓怕,凡在视频、图像中发现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处罚。8全天24小时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原有的路口、路段抓拍监控系统将仍然延用。
四、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及处理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及处理,市民、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还可以通过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平台查询和处理相关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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