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黔东南州以加强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贯彻落实扶贫攻坚“五步工作法”,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城乡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增长。2018年上半年黔东南州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575元、3872元,同比分别增长9.0%、10.1%。 一、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最大比重。
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1818元,占比47%,同比增长11.7%。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一是得益于农业园区、建筑项目等吸纳了大量就业,例如黎平在春茶采摘、施肥及修剪期可增加临时就业岗位超10万个。二是劳务工资普遍有所提高,全州60个省级农业园区平均工资已达89.4元/天,其中平均工资较高的县达到120元/天。又如丹寨水碾湾水库人均月工资约达4450元。
2018年上半年全州城镇工资性收入8368元,下降2.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进一步降低为57.4%。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的下降主要是受单位目标考核奖发放时间差的持续影响。2017年2月一次性发放了2016年全年的数额,而之后则都是按季度进行发放。
二、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成居民收入最大增长点,农村居民一产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3241元,是仅次于工资性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对提升城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89.1%。“双创”背景下经营及创业环境得到改善,创业积极性提高,个体及企业营业收入不断增加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截至2018年6月5日,全州登记市场主体26.79万户,从业人员73.22万人,分别同比增长19.6%、14.1%。
上半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967元,占比25%。其中一产经营净收入增幅超过50%,伴随着“一减四增”结构调整、“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的发展,特色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农民的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得到大幅提升。
三、财产净收入城镇农村差异大,农村居民理财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1042元,增速36.7%。占比从去年的5.7%提升到7.1%,拉动城镇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是仅次于经营净收入的第二大拉动因素,上半年黔东南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是其飞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城镇财产性收入中房租收入、房屋虚拟租金占比都分别超过了40%,而房租及红利收入则对其贡献最大。2018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8元,占比仅为1%。盘活农村闲置财产,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转变农村居民投资理念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四、扶贫成效显著,转移净收入成农村居民收入最大增长点。黔东南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1049元,占比27.1%,增长31.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成农村居民最大增收因素。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的各项政策性生活补贴、惠农补贴持续增加,政府的各类保障和服务不断完善,极大带动了农村居民增收。城镇居民上半年转移净收入1924元,占比13.2%,增幅1.1%。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为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寄带回收入,加起来超过了85%,其中寄带回收入是最主要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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