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来源:围观市民拍摄
事情的经过究竟是怎样的呢?
来源:《法治黔东南》栏目 01
凯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广场网格队员陈默:“在10月27日上午11点25分,我们接到州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温莎KTV门口广场路派出所需要我们支援。然后我们赶到现场后了解情况,派出所让我们把打架双方当事人带往派出所处理。” 02
特巡警队员赶到现场后,由于打架双方当事人仍然争执不休,需进一步将打架的双方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然而就在传唤过程中,冲突一方的男子张某生却不听劝阻,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执法。
与此同时,张某生的父亲张某炳及哥哥张某友反复阻挠民警,并以辱骂、推攘等方式阻碍执法。 画面来源:执法记录仪拍摄 03
在经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准备强制将两人带离时,张某生的父亲突然挥拳打向一名民警的颈部及脸部,以暴力方式抵抗民警执法。为控制现场局面,民警依法对两人使用了催泪喷射剂。 画面来源:执法记录仪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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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后经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调查,张某生、张某友、张某炳父子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凯里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阻碍执行公务 这个后果你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警察执法优先 公民存疑后置 在执法现场必须绝对服从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因对抗警察而发生意外,应由对抗警察者承担责任。当广大人民群众懂得警察执法权不可侵犯之时,便是警民关系真正和谐之时。
暴力袭警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侵害的是全体公民的权益。打击暴力袭警犯罪,让法律回归本位,让挑战法律尊严、对抗执法权威的抗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是执法者的神圣使命!
公安机关提醒: 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警察的现场处置措施存在质疑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核实、举报。 1 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核实警察身份; 2 可以拨打“12389”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民警执法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 3 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公安执法规范
最大限度的公开为执法赢得了公信力
拍摄警察执法的视频应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多掐头去尾的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本身不能起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更多为传播者达到某些不法目的创造舆论氛围。这种行为性质本身是很恶劣的,因为它很容易损害执法机关的形象,引起社会的混乱,公众的恐慌。
公众对事件的认识,缺乏连贯性。看得到开头,看不到结果。往往是事实得到澄清后,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得不到弥补。
之前,有一段记录了上海警察执法过程的视频在网络上非常火爆。详情点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lbHZQwyUAvJVb0c3E5kc
以往,不少警察本来在执法中没问题,但对围观行为往往强加干涉,一推二挡,反而转移了案件的焦点,让执法公信力打了折扣。一旦被断章取义地拍摄,更会诱发舆情一边倒的指责。最终的结果是,有理的警方变成了“无礼”,群众不买账、警察很“受伤”。
在凯里这起案件中,围观群众在现场一边拍摄,一边喊出“警察打人”的话语。试想,如果警方当时阻挠围观者拍摄,而当所谓的“警察打人”视频被上传网络,那么很可能出现的结果就会是:明明是警察依法执法,却被一些网民误认为“警察暴力执法”。
我州公安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提高执法的可见度,是基本功也是必修课。它既能防止警察滥用警权,也能有效防止暴力袭警,既保护了执法对象,也保护了执法者自身,其意义是双向的。
一个规范的执法案例,就是一次最好的法治宣传。 从传播的规律上讲,在第一时间公开,甚至直接让公众拍摄执法全程,其效果远比出了状况之后再出来辟谣、公开执法过程要有效得多。大家见过很多“反转”的新闻,但最好的反转就是不需要反转。以公开获取公信,无论是对警察还是对公众,都是依法治国的双赢。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执法者心存敬畏,无关乎身份、地位,我们遵循的是法律的规则,法律在规定我们行动范围的时候,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井然的秩序,尊重法律,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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