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醉在杯中,罪在悲中:一男子醉酒无证无号牌驾车,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8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酒后不能驾车,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仍然有部分人以身试法,这种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今日,三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龙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当场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据悉,这是今年以来三穗法院审理的首个因醉酒驾车被判处重刑的危险驾驶案。
01:07

2021年9月30日中午,被告人龙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潘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肇事。经鉴定,龙某某的血液检出乙醇含量为248.06mg/100ml。还查明,被告人龙某某在2017年时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微信截图_20211128122452.png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龙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部责任,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刑事追究,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只要醉酒驾驶机动车,就会被予以刑事处罚。我国刑法明令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以及社会安全。所以,为了你和他人及社会的安全,酒后请勿驾车!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