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途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常见的错误应对: 01车辆能够移动但却未及时撤离02未按规定在后方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03车上人员停在现场争论责任、协商赔偿或等待救援这些错误处置会将事故当事人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如果其他车辆未及时发现前方异常情况,极易导致二次事故。
事故案例
10月5日早上9时20分,黔东南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称:炉山往下司方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已送往医院,请求出警。
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处置。事故现场处于两个弯道之间,为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民警第一时间在后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租车车头变形损坏,罐车左侧尾部受损,后方三名乘客因未系安全带,在此次事故受轻伤。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罐车由炉山开往下司方向,车上所载货物为水泥,凌晨突然发生故障无法前行,经过检查,驾驶员杨某找到车辆故障的原因,但修理厂的师傅说没有配件,需要调配。由于该路段只有相向两条车道,罐车的车身刚好将下司往炉山方向的车道占据,杨某在车内没有找到三角警示牌,于是便打开罐车的危险警示灯,从道路旁找到几捆树枝,放在车辆尾部附近的道路上,提醒过往车辆。随后,他回到罐车驾驶室休息。早上八点左右就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杨某就意识到自己的车可能被后车追尾了,杨某通过后视镜果然观察到罐车尾部挨着一辆白色的出租车。 事发前,驾驶员王某驾驶车辆载四名乘客 下了高速后王某驾车状态不佳、精神恍惚 似乎存在“眼皮打架”的情况 在即将与罐车相撞之际,王某才作出挽救措施 出于本能反应,猛向左打转向避让 却为时已晚,追尾前面故障车辆 最终,民警作出责任认定,王某在道路上行驶,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追尾肇事,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那么,到底该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请一定做好这道“保命题”!
1、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打开双闪,在来车150米外放置安全警示牌,如果没有三角牌,有其他的醒目的红色水桶之类的也可以,记住一定要在15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
2、在高速上发生轻微事故(不涉及人员伤亡、基本事实清楚、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尽快拍照留证后将车辆转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人员转移至护栏外,切勿停留在现场争论责任、逗留,随后采取快处快赔方式解决! 车辆损毁严重不能移动的,就地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人员迅速转移至护栏外并报警求助。
 3、发生事故之后,一定不要留在车里,要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因为后车撞上来的可能性很大,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后悔就晚了。
4、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要在高速上拦车,后面行驶过来的车辆大多数情况下会因为车速较快而来不及躲避!
5、车上一定要常备一个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在车后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可适当加大警示距离,同时开启示廓灯。
三角警示牌要这样摆放: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开车时不管发生什么,都应该第一时间考虑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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