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开车撞坏了 护栏、防护锥桶等公共设施 应该怎么办?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
以下这名司机 真实上演了“反面教材”! 撞飞损坏道路隔离锥筒后 径行离开!
基本案情 4月25日早上,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路面执勤交警的反映,在营盘西路第五小学路段,道路中间隔离锥筒疑似被撞了。
接到反映后,指挥中心民警迅速调取公共画面视频进行排查,随后发现,在凌晨2时37分许,一辆号牌为贵H号牌的白色小轿车以较快的速度,压着道路中心实线径直撞上道路隔离锥筒,驾驶人并没有停车查看,而是直接驶离了。 据了解,当天凌晨,李某驾车送朋友回家,当车辆即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犯困打盹,车辆偏离车道,径直撞上了道路中间的一排道路隔离锥筒;发生事故后,李某想着车辆应该没有多大损失,也没有和其他车辆、其他人员发生事故,自己也并没有受伤,就是这样淡薄的法律意识,所以李某就没有停车查看,也没有报警,驾车直接驶离了现场。然而,在法律上这也是一种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肇事逃逸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事故民警依法对李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7分,罚款1050元的处罚,同时对损坏道的路隔离锥筒进行了赔偿。 
 
法官说法 交通肇事逃逸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负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的义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与驾驶人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责无关,同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准确判定责任,也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如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很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安全驾驶,不仅关乎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涉道路公共安全。因此,在日常驾驶中,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区分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处理。如未造成人身伤亡,则应与对方驾驶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等有争议、未能协商损害赔偿事宜的,不得自行离开,应当报警处理。
不得自行离开不意味着可以长时间占道处理。出于道路交通安全和不占用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的考虑,发生交通事故后,除非出现人身伤亡、车辆重大损坏等不能挪移的情况,驾驶人应当在标记车辆位置、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辆驶离至安全地带再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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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凯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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