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好,稍微快点哈,我赶时间” “好嘞,没嘚问题” “前面嘞个车,你开快点嘛,我打个掰掰脚都比你快” (方向盘、油门、转向......一顿操作猛如虎) “哎哎哎,师傅,小心车,别变......” ~~~~碰~~~~ !!!
这个场景熟悉吗? 没错,我们经常会在行车路上 看见这类喜欢“随意变道”的车 他们或是走错车道,或是等得不耐烦,或是赶时间 把马路当自由市场,随意变来变去 最后往往以悲剧(事故)收场
变来变去,不可取
近期,在安顺就有这样一位 喜欢“变来变去”的驾驶人闯祸了
不管不顾,强行变道惹车祸
2024年5月1日10时20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普通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上瑞线道路上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王某某试图在同向道路上改变车道。
在变道时,王某某并没有打转向灯示意,也没有做出减速等操作,而是直接偏移方向,强行变道。由于没有观察后方来车和临近车道上的车辆,王某某驾驶的轿车与杜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两辆小轿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杜某某的车辆前部被擦撞,有多处明显的擦痕与凹陷。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并询问了涉事双方驾驶人后,还原了事故原因,并发现王某某的强行变道行为违反相关法律,干扰了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
相关处罚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故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杜某某无责任。
随意变道有何危险
● 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 自身的车辆容易因频繁转动方向盘而出现失控、侧翻; ● 在城市道路上,非常容易造成剐蹭事故,在高速路上,则容易导致多车连环相撞等重大事故。
随意变道惊险一刻
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变更车道时,不应有下列行为: 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2、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贵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变道需守法,随性不可为 变更车道前一定要注意观察 提前打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道 不能违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随意变道 不能“强行”、“抢行”变道,不可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 不能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温馨提示
贵州交警的粉丝朋友们: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再次改版,订阅号消息不再是按时间发布顺序展示给用户,没有被星标的账号,粉丝很容易错过推送!
如果您想及时收到贵州交警的文章,请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账号哦(如图所示)
如何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