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3:20 编辑 <br /><br /> (特别说明:图片均来自网络)
据贵州高院消息9月29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家黔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438.19万元、赃物奥迪A6L轿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王家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上谋取利益,在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438.19万元和价值46.0022万元奥迪A6L轿车一辆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坦白;所得赃款赃物全部退缴,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后,被告人王家黔表示是否上诉再考虑。
人物履历
王家黔,男,汉族,贵州遵义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6年7月至1989年10月,任贵州省公安厅通信处助理侦察员、侦察员;
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凯里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见习。
1989年10 月至1991年3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刑侦处侦察员。
1991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助理侦察员、侦察员、秘书科副科长、科长;
1987年10月至1991年10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在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0年10月至2005年7月,任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处长。
王家黔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
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贵州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2008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贵州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州委政法委委员。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黔东南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2011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4年9月1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消息,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家黔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贵州高院)“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我们只是转述网友(微友)的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如有不同意的观点我们也将为你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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