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3:50 编辑 <br /><br /> 2015年,黔东南州归集住房公积金19.84亿元,同比增长28%;提取住房公积金13.69亿元,同比增长108.37%;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61.07亿元。全州向7873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22.37亿元,同比增长80.36%。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达58.03亿元,个贷率达95.2%,超额完成全省确定个贷率95%的目标任务。 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我州累计为4.63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80.89亿,是“十一五”期末的3.9倍。为更好服务广大职工,2015年,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高资金使用率的实施意见》,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多途径让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享受到政策红利。一是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统一将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在 凯里地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其他县调整为40万元”执行,取消单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的限制。二是开办异地贷款。在严防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州外缴存公积金,户籍为我州的职工可凭缴存地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做到应贷尽贷。三是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均降至20%。四是放宽公积金提取范围。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修缮费及职工重大疾病医治的医疗费。五是简化租房提取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六是降低购房提取门槛。职工购买住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保留到十位;同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目前,全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占住房按揭贷款的74.59%,这些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释放了住房需求,使大部分家庭实现零压力购房,有效激发了住房消费,为促进黔东南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ぬ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