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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这8项交通违章真的不再受罚?交警为你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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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笔者在国内一些大型网站、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一条标题为《2016年这8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了》的信息。经笔者19日了解核实,这则信息所提及的“8项交通违章真的不再受罚”纯属子虚乌有。

  网站及微信朋友圈中广泛转载的所谓的“8项违章不再受罚”内容如下:

  第一条:在路口转弯,一不小心遇到排队现象,将车身停在斑马线或者网状区都是没事的。

  第二条:车门没有关好开车行驶没事,但还是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第三条: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车执照的,前提是在有效期内。

  第四条:在日常行驶中,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粘贴保险、年检标志的。前提是当场能纠正自己的错误。

  第五条:处于新手的实习阶段,没有安放实习标志的。

  第六条:对于外地车,因为不熟悉道路而误入禁行车道的。

  第七条:驾驶者没有离开车辆,车辆又处于违停状态的,交警部门指出错误当场纠正的。

  第八条:车内装饰饰品挡住视线的,前提是能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

  针对以上内容,记者到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进行求证,确认八条内容纯属谣言。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一条: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停车等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第二条: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罚款50元。

  第三条:《道交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记1分,罚款20元,扣留机动车。

  第四条: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已取得),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记1分,罚款20元,扣留机动车。

  第五条: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罚款200元。

  第六条:机动车禁行,不区分本地车还是外地车,都是属于违反《道交法》第九十条的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驾驶员在车上,交警指出错误后及时驶离的,进行教育批评。如果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50元。

  第八条: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罚款50元。

  交警部门提醒:不要轻信网络上满天飞的小道消息,如果有新的交通法规出台,或是原有法规有修订,公安部会有正式的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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