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黔东南工作提出的“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在黔东南州检察院的倡导下,黔东南州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利箭”行动。 
为了督促检查“利箭”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6月15日—17日,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傅俊带队对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三穗、丹寨、麻江、 凯里8个县市开展“利箭”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查。8个县市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工作汇报会,8个县市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向督查组汇报了“利箭”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傅俊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在各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利箭”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县市要根据“利箭”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发放宣传资料,签订责任状,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他强调:一是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各协作单位要有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通过立体巡查机制,切实履行打击查处职责,通过保护野生动物专项工作,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各协作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当作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来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能不作为、乱作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陈尔敏书记的指示精神,守住法律底线,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为美丽黔东南作贡献。三是要把岑巩县和三穗县好的做法在全州推广,通过宣传他们的成功做法,不断总结经验,进行可复制的保护模式。同时,也要通过善用其他县市成功经验,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工作。四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立案、查处职务犯罪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让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从自身做起,用我们的自觉行动教育人民群众,影响人民群众。五是要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案例展板、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真正做到人人都来关心保护野生动物,在全州形成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格局。(雷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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