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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儿媳“私心”干涉七旬老人婚姻 法院判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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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5日上午,西江司法所人员深入开展送法入户,成功化解七旬老人婚姻纠纷,深受当地群众称赞。
        杨兴华(化名),男,现年77岁,退休教师。杨兴华与其前妻生有三儿两女。2007年3月6日,杨兴华与李表花(化名,现年70岁)再婚,并到婚姻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杨兴华与李表花一直共同在雷山县丹江镇城关居住,其家庭美满,婚姻幸福,夫妻互相依照。可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7月初,杨兴华突然生了一场脑血栓大病,李表花及时将杨送往医院救治。在治疗期间,李表花尽了妻子的护理义务,白天满足杨的一日三餐,晚上睡在病房里精心照顾。经医院精心治疗,杨兴华的疾病基本治愈,可是杨的储蓄一大半开销已用于医疗费,一时造成家庭经济紧张。8月下旬,杨的三儿两女陆续来看望,发现杨几年的积蓄所余无几,考虑今后杨死亡还有一笔可观的抚恤金,担心落入李表花手里,就趁李回家煮饭之机,给杨办理了出院手续,强行将杨运回距县城20公路的羊吾村老家居住,并对杨开展说服教育,让其与李表花离婚。李表花来羊吾看丈夫,杨的五个子女及儿媳均不许看望,并出恶语伤人等手段驱赶李。9月1日在子女的压力下,杨不得不同意提出离婚,具体诉状也由子女起草和送到法院要求立案。法院依法立案后,于10月13日开庭审理,最后认定“原告杨兴华提出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并当庭判决:驳回杨兴华的离婚起诉。判决生效后,李表花为了尽快与杨兴华恢复婚姻家庭关系,11月18日到园区(西江镇)政府寻求帮助,政府领导明确由西江司法所负责化解。
        24日上午,司法所杨彦、王金山同李表花一起前往羊吾村杨兴华老家。到羊吾村后,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找到了杨兴华及其三个儿子、儿媳。司法所杨彦通过现场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后,提出儿女干涉老人再婚违法,并从情理等方面进行教育。经过教育,杨兴华的儿子和儿媳认同了父亲杨兴华与李表花婚姻关系,并明确由三子杨龙(化名)护送杨兴华与李表花到雷山县丹江镇城关居住。
(杨彦 陆波 来源:黔东南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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