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一“的哥”猥亵八岁>******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12月某日早上,沈某带着女儿吴某(8岁)和儿子吴某某在施秉县城搭乘龙某驾驶的出租车去上班。中途,沈某带着儿子吴某某下车,嘱咐驾驶员龙某将女儿吴某送到施秉县某小学。之后,龙某为了接另外的乘客,改变了驾车路线,途中龙某临时起意,对吴某实施了猥亵。

施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龙某为寻求刺激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吴某实施了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依照威胁或侮辱妇女从重处罚,对被告人龙某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庭上自愿认罪,案发后,接到公司负责人的电话通知,就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符合自首的要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决龙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菊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凯里人论坛

    凯里人论坛

    板块简介:“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凯里人论坛”引领时尚凯里生活!欢迎您的关注凯里人论坛公众微信。
    我们的公众号:kailiren168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227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