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对方却肇事逃逸,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无钱赔付时,受害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是我国的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关于我们: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1999年1月18日,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内地金融机构还在上市第一股--中国保险正式在港挂牌交易
2012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财政部2011年度绩效请假中获“优(A类AAA级)”的最高评价,成为国内保险业唯一一家获得该评价的公司。2017年1月3日,2016年中国上市企业高值500强排名第43
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事故中受害人(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垫付: 抢救费超过交抢险责任限额的-10000元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抢险的
机动车肇事逃逸的
申请途径: 热线申请拨打95518--2号键 柜面申请可直接到全省人保财险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进行申请
救助基金申请人: 受害人或其家属 接受受害人治疗的医疗机构 接受受害人殡葬的殡葬机构
相关名词解释: 一.抢救费的定义: 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是,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稳定和虽然生理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丧葬费用:
是指丧葬所需的遗体运送、停放、冷藏、火花的服务费用。
抢救费用最高申请多少: 1.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只是起为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单人抢救费用最高限额为8万元,超过72小时的抢救治疗费用(抢救费用总计不超过最高限额)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2.对符合垫付范围的抢救费用,受害人家属已经缴纳但又向救助基金管理人提出垫付申请的,经医院证明确需后续治疗的由救助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向医院垫付已产生的抢救费用作为后续治疗费用。 丧葬费用最高申请多少?: 丧葬费用,按照机动车道路了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的合理费用确定。
抢救费用的申请资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的丧葬费垫付申请书和通知书 2.受害人身份证明(身份无法确定的需交管部门出具证明) 3.医疗机构申请的需提供单证委托证明(加盖公章)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4.治疗医院银行账户资料(加盖公章) 5.委托他人办理垫付申请的,提供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6.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抢救费垫付{一} 受害人的入院证明,抢救费用发票原件(住院者为72小时内结算的发票)或抢救费用预付款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门、急诊为病历抢救记录,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抢救费垫付 {二} 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说明理由并加盖印章; 医疗机构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提出垫付申请,需提供经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的抢救费用证明材料。
丧葬费申请资料{一} 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和通知书 受害人死亡证明{或尸检报告}、火化通知书、《尸体处理通知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殡葬费用发票、费用明细 受害人身份证明{无法确认身份的由交管部门出具证明}
丧葬费申请资料{二} 殡葬机构申请的需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和殡葬机构银行账户{需加盖殡葬机构公章};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殡葬机构银行账户资料{加盖殡葬机构公章}
审核时效 交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人或者告知受害人家属向救助基金管理人申请垫付。
非超过限额或不存在争议申请,申请材料收集齐全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
对于存在争议或者超限额垫付的需要上报省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垫付金额。 实施时间:2017年11月1日
服务承诺 95518---2专线接报案后365天*24小时服务 全省网店7*8小时服务 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审核通过后3个小时内垫付到账
救助基金追偿: 1、救助基金管理人垫付抢救费和丧葬费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人进行追偿。
2、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在按照应付赔偿责任赔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款时,应优先支付救助基金会所垫付的费用。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调解、审核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先确认赔偿义务人是否已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重点关注 : 1、人保财险是贵州省唯一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受托管理人; 2、2017年11月1日0时前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或者交通事故出险地在贵州省境外的不适用救助基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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