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了怎么办?没事儿,喝得又不多,开车没问题!遇上交警在前方设卡查车怎么办?铤而走险,冲卡逃吧……只要交警追不上我我就没有酒驾结果慌不择路逃跑不远就撞车了……​
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偏偏就有人喜欢抱侥幸心理近日,一名驾驶员不仅饮酒驾车遇到交警查车还强行驾车冲卡逃离结果在逃离后约300米处驾车一头撞上了路边停靠的车辆↓↓↓
12月5日凌晨2时许,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红旗中路200米处设卡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至查缉点时,未按交警示意停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查,直接驾驶车辆加速逃离卡点,逃至离查缉点约300米处时,一头撞上了路边停靠的车辆。
执勤交警在不远处听到碰撞声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安全气囊已被撞出,现场车辆受损,所幸无人受伤。 经现场询问核查,该车驾驶员为冉某某,当晚饮酒后因害怕停下被查到违法行为,所以选择冲卡逃离,但因心理紧张加上车速过快来不及反应,便撞上了路边停靠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对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1mg/100ml,虽未达到酒驾标准,但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冉某某在酒后驾车冲关交警查缉卡口的同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该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该案件移交至绥阳县公安局洋川街道派出所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绥阳县公安局决定对冉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酒驾不是儿戏法律不开玩笑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遇到交警执法一定要积极配合切勿冲卡或者阻碍执法强行闯卡不但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一旦在驾车强行闯卡逃窜行驶中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公共财产损失的,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遵义交警提醒您: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位司机理应牢记的法律红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不可取!强行冲卡逃逸更是不可为!错上加错只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切勿以身试法!来源: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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